最近有消息传出,鲁能体育,或者更具体地说,山东鲁能俱乐部可能进行“股权改革”,并分析“国家电网和山东省政府将共同建设鲁能体育”,成为鲁能股份的共同所有者。这个消息是真是假还有待证实。退一步说,即使国家电网需要进行三项产品改革,也不应该影响鲁能体育和鲁能足球的持续发展。国有企业今后肯定会进行三产品改革,并要求国家电网剥离三产品业务。更具体的例子是,国家电网的子公司鲁能集团已经退出房地产业务。由此可以推断,国家电网可能“退出”体育产业,或者即使没有完全退出,也应该与当地政府合作建立合资企业。当然,合作的前提是不要担心鲁能这个名字的消失,鲁能体育和鲁能足球俱乐部的名字将来可以保留。
在此,有必要指出,到目前为止,国家电网的改革还没有明确是否涉及鲁能体育。此外,SASAC从未规定国有企业不得从事足球,或必须退出现有的职业足球市场。其次,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根据足球改革计划的要求,对鲁能足球的支持是相当巨大的。可以说,国有企业参与职业足球俱乐部也是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是对喜欢足球的普通人的一种贡献,这种贡献不要求回报。
“退出”和“共建”无非是山东省政府和山东省政府一开始就要共建鲁能体育,将来共同持有鲁能股权。事实上,这种股权合作是一个错误的主张。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国家电网如何与地方政府合作掌握权力?当地政府将派哪个部门参与持股?似乎只能是当地的体育局。事实上,如果地方体育局过去配合山东的职业足球政策,它基本上是由电网支付的,这只是一种不同的形式。相反,既然没有规定禁止国有企业从事足球,为什么他们要“退出”和“一起建设”?
放眼世界足球,不缺少由“国有企业”控制的足球俱乐部。以德国为例,大众集团是德国的国有企业,大众集团拥有像沃尔夫斯堡这样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未来的这样的国企不仅不应该“退出”或“共建”,反而应当步伐坚定地走下去,在未来搞好职业足球的同时,一如既往地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这才是国有企业在中国职业足球中存在的意义。
(vi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