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建旧城区?如何动员人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如何为重建筹集资金?这些关键问题现在得到了回答。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旧城社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和配套政策。《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变。
城镇的生活条件会越来越好。棚户区改造后,旧住宅区改造将提上日程。2017年,15个城市将实施为期一年的旧城区改造试点项目。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21个部门和单位深入近100个市县,对200多个旧城区进行了调查,部分省市进行了进一步的试点探索。《意见》是在前期试点和调研的基础上发布的,无疑为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按下了“启动按钮”。
此举对居民、社区、城市和旧社区的房地产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根据“《意见》”的明确工作目标,2020年将对3.9万个旧城区进行新的改造,涉及近700万居民;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在2000年底前基本完成需要改造的旧城区改造任务。这意味着中国“四老一穷”老社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有望得到改善。
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的意义不亚于“房改”。无论是1998年划时代的“房改”,还是后来的“房改”,都是为了解决住房市场和居民居住权益的根本问题。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也是针对这一点,它不仅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还注重解决房地产市场的存量问题。
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权益虽然得到了保障,但居住条件明显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由于建成较早,旧社区存在一些问题,如维护失控、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完善等,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旧社区的各种缺点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所以在他们看来,这不亚于一个重要的“住房改革”。特别是,许多老社区都是老年人,这种转变也适应了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旧住宅区改造是棚户区改造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它不仅改变了城市的面貌,赋予了城市新的面貌,而且因为它有益于民生,从里到外赋予了城市新的气质。
如果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和软件(物业管理等。)的旧住宅区正在全面翻新升级,现有住房和新建住房的质量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更加平衡。此外,房地产市场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很大贡献,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可以带动该领域的投资、消费和生产,这也有利于经济增长。
全面推进城市旧居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居民、设施、产权等诸多问题。面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考验,相关方有必要总结吸收以往试点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