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新政:保障无房家庭购房需求;假离婚是行不通的

2020-07-23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京7月23日电(记者朱晓鹰)南京市23日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政策解读。

《通知》年共提出9项措施,涉及房地产、发展改革、公安、资本监管、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旨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政策准确,坚决落实“房子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刚性需求,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新政有力地保障了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为了优先保障本市无房户的刚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表示,商品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必须提供每批不少于30%的住房保障,这体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贫困家庭的住房支持,有利于贫困家庭尽快实现住房。

“假离婚”符合购房首付低的要求,弥补了购房资格的不足,但现在已经行不通了。《通知》规定:“夫妻离婚的,如果一方在离婚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房,其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这既能满足离婚人士合理的住房需求,又能遏制通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的情况。

在土地出让方式中,“限定房价和竞争性地价”依然保持,未来房地产价格在土地拍卖时也将相应“锁定”。《通知》强调,要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特别是中低价住宅用地和中小套型住宅用地的供应,优先满足刚性需求,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土地市场的过度竞争,建议继续严格执行"限制房价和竞争性地价"的政策,特别是在热点地区,改善土地市场的准入条件,筛选申请人的资格,并控制参与土地招标的企业数量。这将有助于平衡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稳定土地价格水平,加强地价与房价的良性互动,引导市场回归理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近,由于位置、配套设施、规划和价格等因素,南京的一些房产被买家抢购一空。在热销房地产《通知》的销售管理中,对于社会关注度高、预期买家数量大的热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销售计划,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宣传计划开始销售。房屋选择结果的现场公示必须与南京房地产网上公示同步进行。

近年来,房地产的装修标准备受关注。一些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名不副实,“精装房”变成了“惊喜房”。为满足购房者多样化的房屋装修需求,规范装修行为,落实绿色、节能、环保要求,解决装修标准与价格不一致的问题,《通知》实施全装修升级装修模式,进一步规范住宅装修评估机制,装修评估报告及相应样板房应现场公示,样板房精装修部分标准应明确,以减少装修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提高生活质量。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布真实、全面、准确的房屋存量信息,向房地产部门申请核实,并立即提交交易信息。对于无故不报告、遗漏、隐瞒或延迟报告的情况,记录为不良信息,包含在信贷管理系统中

《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不诚信行为,如冒用虚假材料或伪造购房证明、资金证明等,将被取消购房资格,并按《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开发企业及其员工诱导或参与欺诈,如果经纪机构及其员工发布虚假上市信息、虚假价格信息招揽业务、哄骗消费者交易、在学区内投机、哄抬房价、协助出具虚假证明,将根据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的《房地产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跨部门、多学科联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银行工作人员涉嫌欺诈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住房相关媒体行业的自律,准确客观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状况。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强化属地监管责任,《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统筹引导土地上市和房屋销售,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