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一市民致电市长热线投诉自己所在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委员会”)。该市民自称是成都市青羊区龙湖翠微清波的业主,该社区于2019年成立了行业委员会。目前的住宅物业要求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增加0.55元,物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但行业委员会拒绝接受提价并召开业主大会,表示希望找到其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这位市民说,她和社区大多数业主都认为物业服务态度很好,他们不想换到其他物业公司,说他们可以接受提价,希望能召开业主大会。对于这个上涨的0.5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业主和行业委员会的意见不统一。我该怎么办?
居民们抱怨道:“为什么行业委员会要为我们做决定?”
记者联系了投诉委员会的公民。她说,在住宅区居住的10多年里,住宅区的物业费一直是2元/平方米/月,从来没有上涨过。她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一些业主被告知,他们每年都会因为房价上涨而赔钱,否则他们会提高物业费。
市民接受提价的原因是“物业服务非常细致周到。已经在门口呆了十多年的保安叔叔几乎认识每个人,还记得社区大多数居民的车牌。”此外,她说,“即使物业费上涨,社区周围同等质量的房地产平均市场价格2.8元/平方米/月也不高。”
当她提到与行业委员会的沟通时,她有点激动。"为什么行业委员会能为我们做决定?"在她抛出问题后,她说有些人要求行业委员会说有冲突,还有一些人在社区微信群中提出质疑,但没有得到回复。行业委员会的态度使她对一些业主不满意。
7日上午9点,记者走访了社区。物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此事已有结果,业主大会已准备就绪,相关信息正在公示中。
当记者走到小区门口时,他看到小区的出入口处正在设立一个公告栏举行业主大会,并挂了一面横幅庆祝业主大会。公告栏详细介绍业主大会的具体情况,并逐页张贴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当天上午,记者在小区门口采访了几名居民。在接受采访的21名居民中,有6人不接受涨价。其中一人是一家小企业的老板,声称租了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店面。以前,租金是4元/平方米/月,新合同价格增加了1元。也有三位60多岁的居民认为"房价十多年没有上涨的物业费今年上涨了,这是不合理的。"
行业委员会成员:
“不是我们不同意,
但是如何在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持有它。"
记者通过暗访方式采访了社区产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负责人描述的事件与申诉人的事件基本一致,但他否认拒绝召开业主大会的说法。“不是你不同意持有它,而是在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如何持有它。”他说行业委员会不能随便做决定,而是应该参考社区街道、律师、公证处等的意见。梳理业主大会的相关流程,居民根据法律程序发表意见,最后根据法律的“二分之一以上”要求总结意见。
所谓“双过半数”,即半数以上的选票,而它占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在投票开始时,行业委员会将确保将每张选票发送给社区中的近2000个家庭,每个家庭一张选票。当记者问是否有同事
就此事,龙湖地产在社区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业主介绍,翠微清波于2008年正式交付给业主,该房产归龙湖所有。截至目前,在12年的物业服务期内,物业方一直按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近年来,随着成本和费用的上涨,为了防止园区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今年向行业委员会提交了书面文件,申请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对物业服务费进行适度调整。然而,由于疫情不断,为了避免人群聚集,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被推迟,目前正处于“业主大会议题公示期”。
律师声明:
物业费不会上涨,业主大会有最终决定权
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翠微清波所在的庆阳区苏坡街道办事处——。
苏坡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只是翠微清波的居民。在他的印象中,大约有10次人们来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有时他们是居民,有时他们是物业,有时他们是行业委员会,有时他们三者兼而有之。他强调,街道办事处只能从他们那里进行指导和协调,不能代表他们做出决定。负责人认为,行业委员会不接受提价,也是在为居民争取权益,但有些做法不妥当,导致业主产生误解。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表示:行业委员会只能执行业主大会决议。行业委员会的行为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业主根据《物权法》行使撤销权,行业委员会将受到限制,反之亦然。"换句话说,所有者只需要使用取消权."许斌说道。
北京尹仲(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路九表示:业主大会需要业主委员会在表决前提出议案,如果行业委员会不同意提价,业主大会不能表决。另一方面,如果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20%以上,占业主总数的20%以上,他们也可以向行业委员会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就建议的决定进行表决。如果行业委员会不举行会议,可以要求当地镇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会议,如有必要,可以提出罢免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动议。至于物业费是否会上涨,两位律师都表示:“当然,业主大会拥有最终决定权(翻倍超过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