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调整:人才住房补贴条件 取消引进电子类人才的时间限制

2020-06-02 09:13 来源:中新经纬

6月1日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1日发布《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调整通知,将D、E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条件调整为“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首次购房的D、E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住房补贴”南宁市不再受人才引进时间的限制。

具体来说,《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指出,根据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甲、乙、丙、丁、戊类人才,在南发[〔2018〕17号文件(即2018年7月31日)发布时,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2018年7月31日以后,人才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或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可申请购买高层次人才补贴。

在补贴标准方面,将向A型人才提供200万元购房补贴。120万元人民币的B型人才购买补贴;给予C型人才60万元购房补贴;对D型人才购房给予40万元补贴;电子类人才购房补贴20万元。(中信经纬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