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26日举行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解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海南省要求,到2022年底,每年不少于80%的市县商品房项目要进行组装建设。以集合方式建造的符合国家集合建筑认定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3%。
2017年12月,海南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傅穹[〔2017〕100号),明确发展预制建筑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此后,海南于今年5月26日再次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补充和提升了自(傅穹[〔2017〕100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的问题和发展状况。《通知》在政策监督机制、能力配置、科技创新导向、容积率激励、监督问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共涉及13项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加快发展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技术体系,零部件生产、施工、装饰、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加快装配式建筑零部件标准制定,深挖海南省现有装配式建筑零部件生产潜力,严格控制装配式建筑零部件质量;同时,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申报、建设监管等主要环节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它明确规定“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指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设方式”如果市、县政府在推广预制建筑的各个环节不执行相关规定,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规划指标。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纸审查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据海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刘连伟介绍,2019年海南预制建筑项目总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其中预制混凝土结构334万平方米(77%),钢结构123万平方米(23%),政府投资项目78万平方米(18%),社会投资项目379万平方米(82%)。2017年,这一数字为0,2018年为82万平方米。2017年前三年,海南的装配式建筑从零到年底实现了450万平方米的飞跃。“用装配式建筑是主流,不搞装配式建筑只能是特色”的核心理念已经付诸实践,带动了海南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不过,刘连伟也承认,尽管海南省的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目前的发展状况仍远未达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设定的目标。究其原因,既有海南省建筑业基础薄弱,零部件产能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市县政府领导对预制施工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重视,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施工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严格控制项目的主要环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没有落实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主观偏差的原因。
因此,《通知》第11条在强调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不组装项目的同时,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出台措施,限期落实组装建筑容积率激励措施,以确保《傅穹[2017年第100号》规定的容积率激励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