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光绍表示,抑制上证综指上涨的直接原因是退市制度的不完善。与此同时,一些上市公司在过去粉饰财务,使“上市之初”成为他们业绩的亮点。自那以后,该指数一路下跌,对主要指数产生了长期的下拉效应。
上证综指5月27日收于2836.8点,最近一直徘徊在2800点左右。长期来看,目前上证综合指数2800点,早在2007年就已经达到。
在最近的全国两会上,有关代表和委员就此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业内人士反复提到的关键问题是,中国不完善的退市制度已经成为抑制上证综指上涨的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涂光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目前市场对主要指数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比较指数”的问题上,但仍有一些声音将指数的上涨与投资者赚钱的效果直接联系在一起。这是两个需要区分的概念。
为什么它被扭曲了?
5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NPC分所副所长、董事长朱建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证综指长期没有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首先,当新股被纳入指数时,没有充分的博弈,价格稳定性差。上证综指编制时,新股在被纳入指数之前已上市一个月。此后,相关部门进行了三次调整:1999年11月9日,新股被纳入指数的时间点调整为上市的第二个交易日;2002年9月23日,新股被纳入指数的时间点被调整为上市的第一天。2007年1月6日,新股被纳入指数的时间被调整为上市的第11个交易日。
然而,自2014年以来,由于IPO定价和首日价格涨跌等制度变化的影响,新股上市后平均退出了9个限价板。当它们被纳入上证综指时,新股的股价一般处于高位,然后新股的价格又会回升,这对上证综指产生影响。
第二,基本面恶化的公司没有被淘汰,影响了指数的代表性。
第三,总权益权重不利于真实反映股票价格的整体变化,弱化了指数的表征。
“目前,上海股市的流通股比例只有40%左右,银行、能源等重量级企业所占比例较低。尽管大量非流通股没有参与交易,但它们对上证综指的影响更大,导致上证综指的表现与大多数投资者的实际感受存在一定偏差。”朱建迪说道。
屠光韶的观点更加直截了当。他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中告诉记者,限制上证综指上涨的直接原因是退市制度的不完善。与此同时,一些上市公司在过去粉饰财务,使“上市之初”成为他们业绩的亮点。自那以后,该指数一路下跌,对主要指数产生了长期的拉低效应。
首先,中国股市的退市机制并不顺畅。上市公司只能少进少出,导致上市公司结构性问题。这使得一些本应被淘汰的贫困公司继续存在。然而,上证综合指数也是一个综合指数。那些糟糕的公司总是占据指数的权重,从而导致指数失败。
第二,上证综指上市公司的结构需要进一步改善。自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国内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一直在发生变化和调整,但中国上市公司的结构仍然以传统资本结构为主
“在过去的30年里,许多公司习惯于包装甚至粉饰自己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结果,以达到上市标准。上市后,公司本身缺乏后续盈利能力,因此会有业绩变化。上市时,公司会很好,不会在第二年,甚至会在第三年赔钱。这种现象曾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屠光绍表示,由于此类公司上市后发展不佳,该指数无法上涨。甚至股票价格在上市当天达到峰值,一些公司的表现在上市当天达到最高。这些因素的结合阻止了该指数的上涨。
此外,在指数比较中还有一个可比性问题。
“我们一般谈论综合指数,但国际上主要看样本指数。样本越大,美国指数实际上升越慢。例如,道琼斯指数上涨迅速,该指数包含少量公司样本,并不断调整。但例如,S&P 500的上升相对较慢。”屠光绍说。
不过,屠光绍表示,虽然该指数没有上涨,但这并不意味着老百姓(603883,股票吧)没有赚到任何钱。市场倾向于混淆这两个概念。
尽管有上述因素,屠光绍还强调,中国股市的根本问题是上市公司的质量。指数是深层次问题的外在表现。只有深化注册制度、科技创新局等改革,资本市场的功能才能得到改善。
如何优化?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也在5月25日发布了一份文件,呼吁充分关注上证指数的扭曲。
李迅雷表示,上证指数的扭曲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最迟自2006年以来,“上证指数扭曲”已经成为市场上的一个知名术语。对于a股投资者来说,一个经常被质疑的问题是,为什么上证综指没有充分反映中国持续的高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已经实现了30到40年的高速增长。200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万亿元,2019年达到99万亿元。然而,上证综合指数在2000年达到了2000点。为什么它在2020年没有突破3000点?10倍的国内生产总值和50%的股票指数增长之间的对比并不是微不足道的。
对于如何优化上证指数的编制,李迅雷提出了四点建议:
首先,关于公司结构。因为科学板块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细分市场,科学板块公司被纳入上海综合指数就是上海综合指数的含义。
第二,关于垃圾股。这样的公司很难代表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他们的股票价格波动很大,交易流动性也很差。它们从未达到公开发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标准。考虑到这类股票的市值所占比例很低,对指数和市场的影响也很小,争议也相对较低。因此,科技股应该尽快从指数中移除。
第三,新股被纳入指数的时间。2013年欧洲斯托克50指数调整和2017年标准普尔指数调整在优化新股发行时机方面都有成熟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历史经验,尽快实现新的调整。
第四,关于加权法。从海外情况来看,S&P、香港恒生和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东证上证综指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并尽快向前推进。
(作者:王园园编辑:吴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