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目前,电力行业已从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输变电项目投资需求放缓,技术改造、自动化、信息化和客户服务投资比例逐步提高。随着“配电服务”改革的深入,能源主管部门有必要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加强电力总体规划,促进电网项目投资管理的分类、标准化和高效化发展。与此同时,新一轮输配电价格审核全面展开,输配电价格相关措施明确纳入输配电价格的电网投资应符合电力规划,并履行必要的投资管理程序。在此背景下,2020年5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展和改革能源条例》(2020)第81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新能源安全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也是落实“配送服务”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从总体规划、投资管理和事后评估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明确了电网项目规划和投资的相关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解读。
第一,加强电网规划与电力体制改革的联系。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钟发[2015]9号)确定的“管中放两端”的制度框架,《通知》一方面体现了电网规划与输配电价格监管的有效衔接,要求电网规划充分征求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合理论证投资规模;另一方面,它体现了电网规划与电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衔接,要求电网规划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安排跨省、跨地区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
二是优化调整电网规划覆盖范围。为了实现输配电服务所需投资在电网规划中的合理覆盖,并进一步与输配电价格核准制挂钩,《通知》将按照“相关性”和“合理性”的原则适度扩大电网规划的覆盖范围。电网规划项目由原来的基础设施项目扩展到基础设施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类型进一步涵盖输变电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客户服务、合理的操作场所和生产工具。其中,信息化和智能化主要包括电网通信、自动化、智能终端和信息业务应用;客户服务主要包括与用户相关的电量计量、服务渠道和终端应用;经营场所主要是与输电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和供电服务场所;生产工具和仪表是保证电网生产服务的主要必要辅助设备。
第三是明确电网规划的深度。明确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基础设施项目,应明确项目建设安排,纳入相应的输配电价格监管周期;对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明确规划期内的建设规模,有利于规划期内电网投资的估算;考虑到各省的规模差异
五是开展电网项目动态监管。考虑到电网行业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具有网络自然垄断的性质,《政府投资条例》要求省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电网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新增加的国家政策项目或其他不确定性较大、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重大变更,规划部门可按程序调整规划项目,相关单位将根据决策安排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实施。
第六,加强事后分析和评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提出进一步优化评价方法,建立科学合理、各方一致认同的投资效益评价标准,围绕规划实施和实际运行进行评价,同时及时明确输变电工程功能定位的变化,为输配电价格的核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