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机制来了!
中国证监会于6月3日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向科技创新局或创业板市场申请换板上市。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在新三板的选定层上市,并应连续在选定层上市一年以上,同时应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转让板上市条件应与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基本相同,交易所可根据监管要求提出不同要求。
3日晚,全国证券交易系统宣布,新三板第一上市委员会将于6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北京英泰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爱龙软件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新三板第一上市委员会正式启动了对选定层的上市审核。
目前,监管层正在稳步推进所选层级的落地。截至2020年6月2日,已有47家企业接受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其中36家企业获得了询价意见。市场上有100多万合格投资者,许多公开发行基金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新的三板基金产品,其中6个公开发行产品已经获批,为公开发行的实施和市场定价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月3日,该证券公司的中国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深交所表示,建立创业板上市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深交所将在稳步有序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同时,认真做好二板上市的准备工作,细化相关制度安排,优化完善相关沟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三板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二板上市。 为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联系渠道和提高金融服务的实际经济能力做出贡献。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将全力支持中国证监会部署的上市转让相关制度建设。根据交易所的要求,明确界定系统供应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转让板上市的相关规则;建立健全包括转让板上市审核在内的沟通机制和转让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我们将共同努力推进和引导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级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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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新的三板转板规则迅速落地。
董事会换届制度于6月3日生效,距5月27日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将新的董事会换届制度列入最近推出的11项财务改革措施仅一周时间。
《指导意见》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以向科创办或创业板申请转让上市。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在新三板的选定层上市,并应连续在选定层上市一年以上,同时应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转让板上市条件应与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基本相同,交易所可根据监管要求提出不同要求。
同时,证券交易所将对转让委员会的上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第三是转让委员会的上市程序。本所将根据上市规则对上市板的转让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
第四,上市公司申请在另一个板块上市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作为上市保荐人。
第五,股份有限出售的安排。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遵守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制度安排方面:
一是严格将董事会转移到股市进行审核。交易所应当建立审计机制,依法进行审计。
第二是要明确衔接好转股板的上市。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建立了审计沟通机制,确保审计标准基本一致。
三是强化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
第四,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计工作的监管。
第五,加强问责。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全面深化新三层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建立不同板块上市制度,允许部分上市公司直接在不同板块上市,将有助于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拓宽上市公司的上市渠道,激发新三层板市场的活力,提升金融服务的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便捷化的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的交易场所,并充分利用不同市场的独特制度来支持企业发展。
第二,它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崛起开辟了一条通道。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和公司监管方面,选择层与交易所市场相似。上市公司通过新的三板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和规范治理,然后通过转换板进入交易所市场。预期更加清晰,风险更加可控,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是提升新三板市场的功能。转接板系统将形成示范效果。它将与“选择层、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层级机制相结合,构建一个自上而下的市场结构。通过传导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满足投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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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将有100多万投资者进入,选择层将启动
截至2020年6月2日,已有47家企业接受公开发行股票和选择上市的申请,其中36家企业出具了询价意见。市场上有100多万合格投资者,许多公开发行基金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新的三板基金产品,其中6个公开发行产品已经获批,为公开发行的实施和市场定价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许多新加入的投资者涌向新的第三板市场以赢得新的头衔。根据规定,新的胜率将远远超过a股,100%的胜率并非不可能。新的三板在线“热门新闻”包括以下特点:
首先,拨款比例越大,申请越多,拨款越多。
新三板的公开发行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的意愿。对于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当网上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总额大于网上发行总额时,将实行比例配售。拟分配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有效认购金额和本次发行的股份总额进行计算。在很大程度上,将实现“申请者有自己的股份”,投资者的认购效率和分配范围将得到提高。
第二,那些在名单顶端申请股票的人有很高的“新股”成功率,并且至少获得100股。
比例分配的最低分配单位是100股。配股后少于100股的部分称为
网上投资者可以参与购买非股票头寸的市场价值要求,并可以根据购买意向和资金数额自由确定购买数量。单次申购的最小申购量为100股,最大申购量可达到初始网上发行量的5%,以尽可能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网上申购的自由度。
监管安排方面:
首先,“作出新贡献”的时间点与金额不一致。当主板和科学创新板为“新”时,不需要进行支付,应在彩票确认后,根据彩票中的股票数量进行支付。新的第三届董事会将在“发出新要约”时全额支付认购资金,并在确定配股数量后退还多付的款项。付款和退款之间的间隔大约是两个交易日。
第二,新股上市后流通的股份数量不一致。主板公司和科学板公司上市时,只有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才能上市流通,发行前的股票处于限售股和不流通状态。在公开发行之前,新的三板公司已经在新三板的创新层上市公开转让。因此,公开发行后,在选择层上市时,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外,其他股份(包括上述范围以外的新股和旧股)可以流通,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或实际控制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旧股需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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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交易所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中国证监会将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进行各种上市准备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评估和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部门指出,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他们将全力支持相关的创业板上市制度建设。根据交易所的要求,明确界定系统供应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转让板上市的相关规则;建立健全包括转让板上市审核在内的沟通机制和转让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我们将共同努力推进和引导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级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按照《转板上市意见》的要求,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证券交易所上市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披露等具体安排,确保跨市场监管协调有效运行。此外,全国股份转让公司正在继续积极研究和推进与区域股票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更好地发挥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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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首次公开募股和转换上市之间没有套利空间。
创业板上市制度和首次公开发行制度有两个不同之处。一是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进入选择级别时公开发行股票,而后者在上市时公开发行股票。但其发行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其上市行为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目标板上市条件,并经交易所审查。因此,就条件而言,IPO与转换之间不存在套利空间。
第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目标群体是通过新的第三板市场逐渐成长起来的精选公司。选择层是
目前,上市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需要办理新三板退市和中国证监会的重新审批或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在IPO审查过程中没有区别。退市和重新上市显著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转换板制度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创业板上市属于证券交易所地点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不需要稀释股票,可以降低企业到交易所上市的成本,方便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公司完成板转换后,在科学板和创业板上市时应被视为上市公司,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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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点:不会有大量高质量的公司迅速转型。
创业板上市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通过新的三板市场成长起来的公司。创业板上市需要经过多次门槛测试,如公开发行、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在选定的水平上市,以及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不会有大量高质量公司的快速转移板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度的实施,将拓宽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渠道,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合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这不仅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的生态,还会提升新三板市场的功能。
一是为民营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开辟上升通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成长壮大。
二是充分发挥新三板作为交易所与地区股票市场的纽带作用,为形成自上而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有利于疏通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满足投融资双方的需求,激发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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