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询问实物控制人是否丢失*ST赵鑫模糊回答

2020-06-02 09: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位记者欧阳凯和每位编辑唐慧

一方面,ST赵鑫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做出了限制股份出售的额外承诺;另一方面,媒体报道说实际的控制器处于断开状态。最近,*ST赵鑫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封关注信,要求该公司核实上述信息是否属实。5月31日,*ST赵鑫回复,实际控制人陈永迪已于5月7日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于5月21日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陈永迪一直在正常行使股东对其股份的权利。

然而,上述含糊的回应未能打消监管机构的疑虑。同一天,*st赵鑫再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详细说明其所知的具体行踪,并明确表示陈永迪是否已与深交所失去联系。同时,说明控股股东彩虹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是否仍有投票权,投票结果是否反映了陈永迪的投票意向。

实际原告的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

从5月13日至6月1日,*ST赵鑫的股价已经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其面值,并于6月1日收盘,*ST赵鑫报0.92元。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因此,许多中小投资者在之前的股东大会上要求新的管理层采取措施提振股价,希望避免摘牌的命运。

5月28日,*ST赵鑫宣布,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实控人陈永迪最近向公司发行《关于延长持股限售期的承诺函》,承诺自2020年5月30日起,自愿将流通股限售条件再保留一年。但公告同时显示,陈永迪和他的共同行动伙伴彩虹集团持有4.9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其中100%被司法机关冻结,多次等待被冻结。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该公司解释,当该公司持有的所有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时,陈永迪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理由和必要性。*ST赵鑫回复称,咨询律师后,虽然陈永迪以自己名义持有的股份已被多次冻结,但在法院依法完成公开拍卖之前,股份的合法所有权仍归陈永迪所有。陈永迪有权公开承诺延长股份的锁定期。

“由于承诺的股份有限出售期的锁定期为一年,陈永迪此前已经多次表示,他将积极配合债权人解决个人债务问题。在一年的时间内,不可排除陈永迪将在此期间解决个人债务问题,以他的名义发行的股票将被解冻,进入可销售状态。因此,既然陈永迪做出了延长股份出售期限的承诺,以支持公司的稳定发展,这是必要的。”*ST兆新方面表示。

对于联盟是否失败没有明确的答案。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陈永迪处于失去联系的状态,陈永迪和彩虹集团被列为不诚实的执法者。对此,*ST赵鑫表示,彩虹集团和陈永迪持有的股份被冻结在等候名单上后,公司与彩虹集团和陈永迪保持联系,督促他们及时提供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永迪也多次回答说,他会尽最大努力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自己的私人债务问题。

尽管没有明确回答实际的检察官是否失去了工会,圣赵信进一步引用了陈永迪在2020年5月7日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5月21日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投票。陈永迪一直在正常行使股东对其股份的权利。然而,这样的答复没有满足

记者《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注意到,ST赵信在回复中提到一句话,“在询问了发件人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沈少玲的意见后,这一承诺才是其真实意思,即不存在利用公告中提及的事项炒作股价、回避退市的情况”。谁是这里的寄件人,陈永迪还是其他人?如果不是陈永迪,是否意味着公司已经和陈永迪失去了联系?

对此,记者联系了ST赵鑫。相关人士回应记者说:“我们都问过这两个人(陈永迪和沈少玲)。我们经常有信件和他的签名。以前的答复可能不清楚。因此,深交所再次给我们发来了关注函。我们将澄清这一答复。”

但是,关于陈永迪和彩虹集团被列为不诚实执法人员的案件,st .赵的新批复列举了35起案件,陈永迪和彩虹集团均未执行。目前,陈永迪的搭档彩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任命了一名破产管理人。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因股东持股、董事会成员与陈永迪的关系以及公司是否已失去从属关系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