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满乐
证券公司也可以公开发行次级债了。
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5月2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证券公司共发行次级债4563 亿元,占证券公司公司债发行总规模的34%,次级债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流动性和资本补充工具。但证监会方面表示,目前证券公司仅限于发行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且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品种也缺乏明确依据,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更好支持行业发展。
此次《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二是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三是统一法规适用。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四是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
具体而言,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允许公开发行,删除了“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期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的相关规定。另外,还删除了“发行或转让后,债券持有人不得超过200人”的相关表述。
《管理规定》还支持支持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应急可转债及其他创新类债券品种。新增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应急可转债及其他创新类债券品种,参照适用本规定,其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相关表述。